四川:抽蓄电站配建2.5~3倍风、光项目!
4月3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服务特定电源抽水蓄能电站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文件提出:
科学确定抽水蓄能电站配套新能源规模。为激励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同时引导项目业主优化工程方案提高经济性,常规抽水蓄能电站按其装机容量的3倍配套光伏资源,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按其装机容量的2.5倍配套光伏资源;若抽水蓄能电站周边分布有风电资源,可在配套新能源总规模不变前提下,用风电规模置换部分光伏规模。按照新能源弃风弃光率要求,结合通道利用率,合理确定抽水蓄能电站连续满发小时数。
文件明确,推进抽水蓄能和新能源联合调度。深化抽水蓄能和新能源联合调度研究,建立健全抽水蓄能电站调度运行规则。抽水蓄能电站投产前项目业主应商国网四川电力公司研究制定调度方案并报省能源局备案。推进新能源与抽水蓄能联合运行,原则上电气联系具备物理条件的抽水蓄能电站与其60公里范围内接入的新能源作为同一单元调度,进一步优化调度策略。
关于《关于服务特定电源抽水蓄能电站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说明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多能互补电源建设决策部署,加快规划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推动服务特定电源抽水蓄能电站高质量发展,促进风电、光伏消纳利用,结合我省实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研究制定了《关于服务特定电源抽水蓄能电站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1日。请将反馈意见建议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scsfgwnyjhb@163.com,或者来信邮寄至四川省发展改革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史哲收(成都市滨江东路156号发展大厦)。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电话:028-86705887,邮 编:610021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2日